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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班级助理班主任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2-12-13          浏览数 : 
    

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试行)》的要求,班主任应深入学生,搞好班集体和宿舍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密切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加强我校一年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经研究,决定以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二、三年级学生中选聘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组织管理能力强的学生担任一年级

助理班主任。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助理班主任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政治上积极进取,遵纪守法,组织观念强,品德良好,作风正派;

2、具有坚实的专业思想基础,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前三分之一,所学课程没有重修或补考;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感召能力,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原则上为身体健康的二、三年级学生;

5、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先。

二、助理班主任的工作内容

主要是协助班主任做好以下工作:

1、组建班委会和团支部,并指导其工作;

2、了解并分析班级状况及发展趋势,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班风和学风建设;

3、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助理班主任工作本》,每学期要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每学期至少与每个同学谈心一次,并对谈话内容、时间、目的、效果作简要记录;

5、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班会进行班风讲评;

6、参加班委会和团支委会,指导班级干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

7、检查早读和晚修情况、宿舍卫生情况,正确处理好宿舍内同学关系;

8、了解每个学生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必要的心理辅导,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9、引导学生骨干和积极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团支部的“推优”入党工作;

10、参加班级所在系组织的工作例会,积极与班主任、辅导员沟通信息,及时反映学生意见和情况;

11、在新生适应期过程中,引导同学处理好学习与加入各类社团、学生组织的关系。

12、按要求做好学生的评奖、评优和困难补助等工作;

13、配合学校做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14、学校、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助理班主任的管理体制和基本要求

1、一名助理班主任只负责一个学生班、一年一聘。

2、由各二级学院学工组长主管本学院的助理班主任工作。

3、助理班主任的选聘、配备、日常管理、考核由各学院负责。

4、助理班主任不得与所带班同学结伴酗酒,发生打架斗殴以及其它有损学校形象和大学生形象的事情。

5、与所带班同学交流时,若发现重大的问题或自己不能处理好的问题,应该及时向班主行、辅导员反映情况,不得擅做主张。

6、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和态度,不得出不负责的话,不得对所带班同学进行人身攻击。

7、不得接受所带班同学和家长赠送的任何物品。

8、不得利用助理班主任身份,在所带班同学中进行商业活动、宗教活动等。

9、助理班主任违反校纪校规,或者做了与助理班主任身份不符的事,班级所在学院可立即解聘,报学生处备案。

10、学生处负责全院助理班主任的业务指导、酬金发放、组织评优等工作。

四、助理班主任的酬金、考核及奖惩

1、酬金每年按10个月发放,从学生勤工助学基金中支出。

2、助理班主任工作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由各学院对助理班主任的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时,由班级所在学院填写《浙江科技学院助理班主任量化考核表》(见附件)。考核结果公示,助理班主任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处投诉,学生处负责审

核。

3、酬金按考核结果进行浮动发放,基准为每人每学期800元,其余部分按量化考核结果浮动。

4、量化考核分数80分以上的,每增加1分,学期酬金增加25元。

5、量化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助理班主任要扣减基本酬金,并辞聘。

6、学校每学年评选、表彰优秀助理班主任,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附则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助理班主任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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