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关于院级教学团队遴选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院教〔2012〕14号)文件精神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团队遴选及建设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通过教学团队建设,建立团队合作机制及考核和激励制度,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争取获得教育教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中起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团队及组成
院级教学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老中青结合,职称、学历结构相对合理,在教学建设和改革方面有较好的基础,具有可持续建设和发展的潜力。教学团队以课程组为基础,一般要有5人及以上的教师(含实验人员)组成。
(二)团队负责人
团队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具有一定的团队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能承担本团队的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
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是课程群首席主讲教师,负责本团队所属专业或课程群的建设、改革和实施,各类教学改革项目、教学成果奖组织申报等工作。
(三)团队建设要求
经过2年建设期应达到《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所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三、遴选方法
1、各系(部、中心)按照教学团队遴选的基本要求,以团队负责人填写《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团队申报及建设实施计划书》(附件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应能充分反映教学团队的总体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年度计划和预期建设成果。
2、验收未通过的校院级教学团队不得申报,本次遴选在同等条件下倾向于教学骨干和一线教师。
3、评审采用函评和会评相结合,遴选产生院级教学团队,具体计分和产生细则见相关办法。
4、本次共评选4个团队,其中重点建设团队1个,一般建设团队3个;重点建设团队资助4万元/年,一般建设团队2万元/年;本次建设周期2年,1年后需提交中期报告,根据建设情况决定下一年度是否资助。
四、上交材料要求
请各系(部、中心)于2016年4月10日前把《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级教学团队申报及建设实施计划书》(附件1)纸质稿一式二份纸质稿一份交沈云霞老师(实验大楼217),电子版发至yunx12@126.com
附件1-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院级教学团队申报及建设实施计划书
附件2-教学团队年度建设进展报告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