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有关规定,下列同志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机能学院各团支部推优、党员推荐,所在支委会充分讨论研究,拟定刘献国等同志(见附件)为入党积极分子。
本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始至10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凡对发展上述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持有异议者,请与各党支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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