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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各二级学院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的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2-12-13          浏览数 : 
    

为进一步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求职机会,帮助我校学生顺利就业,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组织参加的各类招聘会外,学校要求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院各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和特点,积极组织有针对性体现相关专业特点的毕业生就业招聘会,为毕业生求职择业提供服务。特制定各二级学院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的实施办法:

一、 各二级学院都要积极举办毕业生就业招聘会。根据到会单位的多少,可以举办招聘单位4家以下的专场招聘会,也可举办招聘单位5家以上的小型招聘会。专场招聘会每学年不少于六场,小型招聘会每学年不少于一场,招聘会举办时间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决定。各二级学院可单独自己举办,也可二个学院联起来举办。

二、 举办招聘会要提前3天以上发布通知并在校园内公告,并以电子版报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学校就业网和校园网上公布,如参会单位比较多也可在杭州市相关人才网上公布。通知内容包括举办时间、地点,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等。

三、 二级学院举办招聘会,若涉及专业面广、需要跨学院招聘的,或规模较大(10家以上),或有重要知名单位来校招聘的,要及时与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一起协办。

四、 各二级学院对前来参加招聘会的单位要进行审核、登记、了解掌握相关情况。要有工商登记注册复印件和企业法人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五、 学校今后对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考核奖励,在“完成任务奖”项目中,对二级学院举办招聘会的情况考核,以本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考核标准。举办招聘会情况的统计,以二级学院实时发布举办的招聘会信息为依据。

六、 本实施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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