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每学期将对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到《浙江科技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考查表》,并存入人事档案。
一:自评
对自己一学期的工作做一个总结和评定
二:负责人评定
(一)、考核原则
公平、公开、客观、合理。
(二)、负责人评定各个部门部长,部长评定干事
(三)、考评内容
(A)基本能力与素质(35分)
1.创新能力(比如在工作上提出新的管理方法,中心活动或对勤工助学服务中心未来的发展提出好建议。)(15分)
2.组织协调能力(每次活动中与其他部门配合和自己部门人员调配的情况)(10分)
3.责任心(工作分配后完成的情况)(10分)
(B)考勤(15分)
a.值班(10分)
1.值班考勤:
迟到(-1分)
早退(-1分)
无故缺席(-2分)
注:如果值班后马上要上课或下课后马上要值班可酌情处理(分数扣完为止)
2.值班记录:
详细记录值班情况,如什么时间收到什么资料需交给什么部门保管。(4分)
3.值班卫生打扫情况 (2分)
b.例会(5分)
1.会议出勤情况:迟到(-1分)
早退(-1分)
无故缺席(-2分)
2.参加会议,必须带上笔记本和笔,记录会议内容及后期工作(1分)。
(C).工作业绩(40分)
(1)前期筹划:负责人应对活动进行全面、具体的策划,应做出较为详细的计划书(10分)
(2)中期实施: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力图收到良好的效应(10分)
(3)后期总结:活动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提交活动小结(10分)
1、对整个活动进行全面具体的总结概括
2、处理好各项活动的收尾工作
3、活动的各项资料各部门保管好。
4、培养后续干部(5分)(仅对部门负责人使用)
5、活动参加的积极性(5分)
四.学习成绩达标。每不及格一门扣5分
五.其它(在最后总分中增加或扣除)
遵守校规校纪,若被院通报批评将在最后的总分中扣除5分/次,被校通报批评将在最后的总分中扣除10分/次;若被院通报表扬将在最后的总分中加5分/次,被校通报表扬将在最后的总分中加10分/次;
注:1、本考核制度采用等级制(五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为中等,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浙江科技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
浙江科技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200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