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级学科代码:0802)
车辆工程(080204)
一、培养目标
通过理论学习、实验与实践,培养学生具备车辆工程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电子、计算机、自动控制和新材料等在车辆工程及动力能源工程领域中的应用技术;至少掌握用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有较好的外语会话能力;具有严谨的学习态度和求实的科研作风,并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可获得较强从事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高等学校教学和技术管理等能力。本培养方案适用特种车辆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学科方向。
二、研究方向
1.车辆减振与检测
2.车辆现代设计理论与方法
3.车辆节能与减振
4.新能源车辆技术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攻读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课(必修课)19学分,非学位课(选修课)10学分,其中学科方向选修课 8学分,必修环节 3 学分,总学分32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附后。
五、培养方式
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执行。
六、培养过程实施
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执行。
车辆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