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 

[教学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11-27          浏览数 : 
    

[教学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工作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2015-11-27 15:28点击量:316



为实现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围绕学校国际化背景高层次应用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以及学校教学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及其任务

1、教学管理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大纲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模块课程体系管理、教学质量管理、教学档案管理,以及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实训、师资队伍、教学档案、学籍档案等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二、教学计划管理

1 、教学计划(培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1培养对象及修业年限;

1.2培养目标及能力要求;

1.3主要课程、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双语教学和自学课程

1.4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含①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② 开设课程、学时分配、开课时间、教学方式与考核方式;③ 实践教学环节分配等;④ 双语教学课程;⑤ 自学课程);

1.5毕业要求;

2、培养目标的确定必须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贯彻落实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紧密结

合社会经济建设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突显学校人才培养的特色,突出学生能力的培养。

3、制定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

3.1学习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要求;

3.2调查、了解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及变化趋势,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和定位;

3.3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主持召集各模块负责人、骨干教师研究制定教学计划草案,

3.4学院教学督导组对教学计划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教师的意见后形成正式稿。

3.5经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学校审定后执行;

4、教学计划的修订。教学计划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修订教学计划的程序参照制定教学计划的程序进行。

三、教学大纲管理

1、系部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教师制定教学大纲,先由主讲教师拟订教学大纲的草案,并说明教学大纲的制定理由和过程,由模块负责人负责审核,经过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

2、教学大纲内容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学时、先修课程、课程性质和地位、课程的目标、课程内容和要求、重点和难点、教学方法和手段、学时分配、考核方式、主要教学环节、实践环节要求、主要参考书等。

3、教师的教学过程是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过程,其具体反映在教学日历、教案、试卷和评分标准和试卷分析等。

4、教学大纲的修订。教学大纲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修订教学大纲的程序参照制定教学大纲的程序进行。

四、教学组织管理

1、主管院长、系主任、模块负责人及教学秘书是教学运行的各级主要负责人和组织实施者。

2、系部中心主任负责教学任务的落实和安排。

3、在每个学期初,主管院长负责制定学期教学计划进度表;主讲教师负责撰写课程的教学日历,系部中心主任负责审核;教务秘书负责课程安排和考试安排等;教学督导组负责检查和指导日常教学,并做好检查记录。

4、教学安排详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5、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须提前进行备课,系部中心主任检查其备课情况,并组织3-5名教师对教师的业务水平进行全面的考核,填写考核意见,经主管院长审批和教务处批复后才可以开新课和讲授新开课。

6、教师应在开课后一周内上交教学日历,经系部中心主任审核后交教务秘书备案;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适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答疑;教师要随时检查和摸清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岗位考核和分配办法。

7、毕业设计、技术实习、课程设计的安排与实施和教材的选用与征订,详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相应的管理实施办法。

8、认识实习的管理由各系部完成,其中机电基础部负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认识实习,车辆工程系负责车辆工程专业的认识实习,机电系负责材料成型与控制专业的认识实习。

9、新教师上岗

9.1新教师上岗前要求进行岗前培训,一般要求下企业或实验室锻炼1 一2 个学期以上,而且要求助课1 学期以上。

9.2新教师上课须有相应的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的职责是帮助新教师熟悉课程内容、改善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等。

五、教学质量管理

1、实施教学全过程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标准详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2、切实开展教学质量检查。

2.1教学质量检查的主要形式包括: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学进度检查、教师教案检查、听课检查、学生评教、召集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了解评教意见、检查教学计划执 行及完成情况、统计分析考试成绩和试卷等。

2.2日常教学检查由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主要检查教学纪律、授课进度、学生反映、听课效果等。由系部中心主任负责定期教学检查(包括期初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工作检查)。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专项教学工作检查(包括试卷复核、毕业设计质量检查、技术实习质量检查等)。

六、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1、系部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负责专业建设,建设要求参见新专业和重点专业建设指标体系。一般每学期要召开专业建设专题会议1 一2 次,由专业负责人负责召集。

2、模块课程体系建设工作由模块负责人负责组织与实施(具体参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模块化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3、课程建设工作由教师负责,模块负责人指导与协调。

3.1加强重点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参见学校相关文件(浙科院政(2007)85号。

3.2做好网络课程建设,将教学目标、教学要求、教学内容、习题、参考

试卷等上网,使学生能自主学习,同时开通师生交互系统。

3.3加强双语教学课程建设,具体见浙科院政〔 2007 ) 98 号文件。

3.4努力做好四统一课程建设,达到四统一课程的标准。具体见教务处

【2007】7 号文件。

4、实践教学体系建设

4.1课程实验,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要严格按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执

行。

4.2专业实验,实验教师要严格按实验教学大纲执行。

4.3技术实习和认识实习,具体见浙科院政(2007 ) 117 号文件

4.4科技创新,具体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科技创新管理事实办法。

4.5社会实践,具体见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学生社会实践管理事实办法。

七、教学档案和学籍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管理

1.1教学日历。开课一周内由系部主任将审核过的教学日历交给教务秘书

归档。

1.2教案、教材。由任课教师个人管理,需要时上交学院检查。

1.3学生考试试卷。学生考试试卷和相关资料(平时考核资料、课程小论

文试卷分析、考场情况登记表、成绩单等)经系部主任审核、主管院长签

字后,由任课教师交给教务员,由教务员整理归档。

1.4实习实训报告。在答辩小组长审核签字,并由主管院长签字后,由答辩小组组长交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整理归档。

1.5毕业论文(设计)。在答辩小组长审核签字,并由主管院长和院学术

委员会主任签字后,由答辩小组组长交给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整理归档。

1.6实验报告。批改后的实验报告由实验教师整理后,由实验室教师保管

备查。

2、学籍档案管理

2.1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经系部主任审核和主管院长签字后,教务员统一

管理。

2.2学生重修、补修、加修、休学、复学、转学等表格和证明,经相关主

管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员,由教务员整理归档。

2.3教务员根据教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教务管理系统的资料,负责审核学

生的考试资格、毕业设计资格、毕业资格和学生学位授予资格。并将相应

的资料整理归档。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专业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

扫码关注
Copyright 2021 ZUS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科技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浙ICP备11051284号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616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