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 

[学生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5-11-27          浏览数 : 
    

[学生管理]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发布:2015-11-27 22:51点击量:883

基于《浙江科技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结合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此综合测评实施办法:

一、“能力测评”具体说明

1、“能力测评”中,能力基本底分为6分,最终总分值最高为15分,分值及观测点说明具体如下:

1.1自主学习

u生涯规划(加0.5分,须完成作品,以学工办提供名单为依据)

u辅修课(加0.5分,以开课学院提供成绩证明为依据)

u听学术讲座报告(加0.2分)

u考证情况(加0.2分,需有相关证书,逐项累加,除外语类证书)

u外语学习(四级1分,六级1.5分,可逐项并跨学年累加)

1.2实践创新

u参加社会实践(暑期实践小结表需有单位盖章认可,其他社会实践需单位开具证明并盖章认可加0.2分)

u参加学科竞赛(以教务处认定学科竞赛为依据,成功参加机械类竞赛加2分,其他A类学科竞赛加1.5分,B类1分,C类0.5分)

u参加开放性实验(取得学分者加0.3分)

u尝试专利发明(以受理单为依据加1分)

u参加作品展览(个人需提供主办方书面证明材料并盖章确认加0.5分)

u大型活动的策划设计等(其中包括主持,以学工办统计为准加0.5分)

1.3组织交流

u担任各级学生干部(担任合格加0.4分,良好加0.6分,优秀加1分,优秀干部需有文件,累计加分不超过两项。)获得校特优学风班和示范班的班干部统一考核为优秀。在院学风检查中,旷课率排名全院倒数三位的班级班干部统一考核为合格。

u院学生会干部为学院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推荐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u参加社团、学生会。(加0.2分,不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限加一项)

u参加文体俱乐部(加0.2分,参加学院号召的各类学生活动,如大合唱、广播操、运动会方阵、环湖接力跑等,逐项累加,名单以学工办认定为准)

u参加公益活动(加0.2分,获校级以上特殊表彰加0.5-0.8分)

u在评选特优学风班、有突出贡献限加三人。(示范班1分、特优班0.5分)

u积极为本学院撰写稿件被校网或校报录用。(酌情加0.5-2分)

u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加0.5分)

u参加国内外访学交流项目(加1.5)

二、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综合测评学院加减分项目一览表

1、将以下项目作为机械学院学生德育观测点和记实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

加减分

备注

说明

1

军训积极分子

+1分/人

以相关证书为准

学院设定的德育加分项目,每个学生最多+10分

2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团支书

+2分/人

以已发文件为准,不累计加分。

3

创办机械学院社团或协会的主要成员(限2人)

1-2分/人

学院审核(社团或协会运行满一年,反映较好)

4

及时向学院报告关系班级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者

1-5分/人

学院确认名单

5

在寝室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2分/人

见学院通知

6

一学年文明寝室检查中所在寝室平均分80以上的寝室成员

+2分/人

学院确认名单

7

一学年学风检查中出现旷课行为

-2分/次

学院确认名单

8

学风检查中全勤班级

+4分/人

学院确认名单

2、第十五条中,“记实加分”中的“其他校级先进集体”需要报学院审核确认。

3、将以下项目作为机械学院学生个性发展指标和记实加减分项目(加入个性测评发展分中的“其他类”项目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

加分

备注

1

发明创造金点子大赛

获得前三等奖按照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二级活动项目加分乘以0.5系数。

2

参加校运动会团体项目

学院专业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

扫码关注
Copyright 2021 ZUS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科技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浙ICP备11051284号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0616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