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通知
各生源地贷款同学:
请在下学期开学时上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在本学期结束前及时下载《在校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电子稿已在附件中)并填写,于6月21日前上交到C2-601陈老师。
2、将上述材料带回给生源地助学贷款机构,并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下学期开学时将该受理证明上交给陈老师汇总。
学工办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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