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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加强我校学生公寓区域机动车管理的通告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3-01-07          浏览数 : 
        

    全校教职员工:

    根据目前校内交通现状,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内交通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学校对学生公寓区域(东和公寓、西和公寓)和校园内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作如下补充规定:

    1、除因工作需要进入学生公寓区域的机动车(垃圾清运车、后勤保障车、学校公务车、后勤员工自备车等)外,其他机动车辆请在学生公寓区外围依法依规停放,一律不准进入学生公寓区域。

    2、倡导绿色环保,校内办事和就餐尽量步行或自行车出行,减少机动车行驶。学校教职员工因工作需要驾驶机动车辆进入学生公寓区域的,须凭校内特许通行证通行(保卫处将统一制作并发放至各二级单位供教职工借用)。其他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生公寓区域的,请向后勤服务公司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报请保卫处审核,并核发特许通行证后方可进入。

    3、校内驾驶机动车辆,应减速慢行,按交通标识行驶及停放,严禁机动车乱停乱放。进入学生公寓区域内的车辆,应服从管理,以行人优先为原则,按规定线路依规慢速行驶和停放,确保师生安全。

    4、西和公寓西门(靠翰墨香林苑侧)、东和公寓西门,禁止机动车通行。

    以上规定自2013年1月15日起实施,感谢全校师生对维护校内交通安全的理解和配合。

    工作联系人:马武,联系电话:85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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