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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6-03-31          浏览数 : 
        

    各二级学院: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决定对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教学检查。望各学院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做好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指导教师检查、学院检查和学校检查。

    二、指导教师首先对所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二级学院检查时间:4月5日~4月15日

    检查内容:

    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任务书(表3)、文献综述、开题报告

    、指导日志和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等。

    四、学校检查时间:4月18日~4月20日

    2016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教学检查学校检查安排表

    抽查时间

    学院

    检查人员

    4月18日上午8:30

    经管学院、艺术学院

    4月18日下午13:45

    生化学院/轻工学院 理学院

    4月19日上午8:30

    电气学院、信息学院

    4月19日上午13:45

    人文国际学院 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

    4月20日上午8:30

    机械学院、建工学院

    检查内容:

    (1)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表3);

    (3)文献综述;

    (4)开题报告;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

    (6)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学检查表(表15)。

    为学校检查方便,请各二级学院对所检查指导教师的材料建立文件夹,指导教师文件夹内应有所指导学生的文件夹,内有:任务书、开题报告等,每个专业的形式要统一。

    注:以上材料(除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外)可用电子稿。

    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务处

    2016年3月25日

    学院专业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留和路318号
    邮编: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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