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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能学院关于开展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9-03-29          浏览数 :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5〕16号)相关规定: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的培养模式,即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第二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第三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学习。根据教务处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18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分流办法详见附件1):

    1、3月29日,学院网上公布分流细则;

    2、4月1日—4月18日,学院完成分流解读、学生分流组织、分流结果公示等工作;

    3、4月19日,学院将分流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4月22日,教务处根据分流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内创建班级;

    5、4月23-25日,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学生分流后的学籍操作。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机能学院大类培养分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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