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处通知: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17】44号)第二十六条“每学期补考结束,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修读情况统计,每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示处理”之规定,现对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获得学分小于10学分的名单进行公示。点击打开链接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每年9月补考结束后,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学业统计,根据学生所获学业学分比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应取得学分少的学分数量,对其发布黄色、橙色、红色三级学业预警。经审核,在2017-2018学年的学习结束后,以下同学未获得的学分数量达到预警学分数(附后),现予以公示。点击打开链接
公示期:2018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教务员吴老师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