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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级第二实践学期工作安排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8-09-10          浏览数 :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实践学期工作安排

    机械学院各专业:

    技术实习即将开始,现就本次技术实习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技术实习目的和任务

    技术实习是培养应用型高级技术人才不可缺少的实践性的教学环节;其任务是学生以准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参加企业的技术或管理工作,学生应把过去所学的理论和实践知识运用到所担负的工作中,通过在企事业单位中实际工作,进一步扩大专业知识和提高独立工作能力,以便缩短毕业后就业的适应过程,并有利于就业签约及毕业设计项目的选择。

    二、技术实习要求

    1、熟悉行业的企业社会化大生产的全过程,工艺装备和制造过程,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的发展方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使用情况;熟悉工厂的主要设备情况。

    2、熟悉企业组织机构情况,生产组织方法。熟悉工程技术人员在企业中的作用和任务,以及他们处理问题的思路、途径和工作方法。

    3、学生一般应安排在车间现场独立或配合技术人员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企业技术人员担负技术改造设计任务、工艺改革,也可以参加产品试制任务。学会在设计工作中积累经验,巩固、补充、扩大知识面,提高自身解决和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4、通过技术实践学期学生应发现自己知识和能力的不足之处,为实践学期结束回校后继续学习,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性和提高学习积极性,并在可能情况下为今后毕业设计找到合适题目。

    5、为了加强学生外语应用能力,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完成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或者完成1千字的实习报告的英文摘要。

    6、在实习前落实好相关实习单位,学院将实习课题、实习单位、地点、电话、部门联系人等信息汇总。实习单位一经确定,一般不应更换,特殊情况确要更换,需报学院批准。

    7、参加“卓越计划”的学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在非我院“卓越计划”实践基地实习的,必须提交实习单位实习生集中培训计划表(加盖公章)。学院审核同意后,方能离校前往实习。

    9、技术实习期间学生应将每天的实习内容、现场观察分析的结果、收集的有关资料、所听报告的内容、拟提出的问题和得到的解答等记入实习日记中,对主要问题还要配以适当的简图。

    10、在校外开展技术实习期间,每周至少一次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填写实习周记。

    三、考核方式和要求

    实习工作结束后,企业应对学生在企业的工作态度、完成任务情况等方面作出鉴定。学校实习指导小组根据企业鉴定、实习总结、实习成果、实习答辩等各个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实习成绩。不参加实践环节,或实习综合评定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

    实习学生答辩前必须准备好以下资料:

    1、技术实习企业联系表(学院发)。

    2、需企业盖章的企业评价(评价表,可下载)。

    3、实习笔记本(自备):要求记录每天的实习情况及心得。“卓越计划”专业学生的实习笔记应包含60学时集中培训的听课笔记。

    4、实习周记(每周1份,可下载)。

    5、1万字符的外文技术资料文件的翻译。

    6、实习总结报告(5000字左右)和相应的实习成果资料(图纸和工艺文件等)。

    考核办法:分组答辩。每位学生做好ppt时间10~15分钟,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实习汇报的情况,参考指导教师评语与校外实习鉴定,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四、时间安排

    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专业从第1周至16周为期16周,汽车服务工程、车辆工程专业从第9周至16周为期8周,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从第7周至16周为期10周,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专业从第5周至16周为期12周。

    机制专业:第1周至16周,具体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12月30日;

    汽服、车辆专业:第9周至16周,具体为:2018年11月5日~2018年12月30日;

    材料专业:第7周至16周,具体为: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2月30日;

    能源专业:第5周至16周,具体为:2018年10月8日~2018年12月30日;

    实习总结及答辩由各专业安排。最终答辩分组名单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每周书面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进展情况。

    2. 技术实习中期检查的重点是实习计划和实习周记。

    3. 提前一周返回学校,整理实习报告等文档资料,准备答辩。

    4. 未获得指导教师推荐的学生一概不得参加答辩。

    5. 参加答辩学生答辩前必须将所有资料上交答辩小组长。未按规定上交资料的,答辩小组可不予答辩。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2018年9月10日

    学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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