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科技学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实施办法(浙科院教〔2019〕39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优秀专业负责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负责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和选课指导,对专业建设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任所申报专业负责人两年以上且承担该专业必修课教学。
二、各专业推荐
6月15日前,由个人填写《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并向学院申报;并填写《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报至学院教务办。
三、材料提交
请各系部按照要求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报至教务办,联系人:沈云霞,联系电话:85070208,电子邮箱:401641601@qq.com 。
附件:优秀专业负责人申报表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