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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关于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20-09-15          浏览数 : 
        

    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关于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有关事项的通告》(浙科防控〔2020〕9号)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秋季开学时间

    1.学生:

    第一批:9月17日—9月20日,小和山校区本科生老生、研究生,安吉校区大二学生,已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

    其中:

    9月17日:研究生老生、曾居留中高风险地区学生

    9月18日:安吉校区2019级学生,小和山校区2016级、2017级本科生、2019级专升本、研究生老生

    9月19日:2018级本科生、2020级研究生、其他年级复学生

    9月20日:2019级本科生、已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

    第二批:2020级本科新生、预科生新生

    其中:

    9月19日:新生志愿者;

    9月20日下午:2020级本科新生。

    2.教职工:

    9月17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学生返校安排

    1.所有学生须在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上报学工办。

    2.返校前14天内,未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经历,无国(境)外旅居史,未接触过近14天国(境)外返回人员,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且完成连续14天居家打卡,持有“浙江健康码”绿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报告(一人一表)成功申请到“浙科校园码”蓝码的学生,符合返校条件,自9月17日起分期分批有序返校。返校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学工办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接到学院报到通知后,学生将返校报到的出行方式和相关信息上报学工办。

    3.返校路途中乘坐过疫情防控寻人车(班)次的;返校过程中或返校后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特别是体温大于37.2℃,转至发热门诊就诊,胸部CT、核酸检测等提示阴性,但未能完全排除诊断的;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来自中高风险区可提供到浙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隔离医学观察的。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学生,返校后需隔离观察。

    4.返校前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返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与近14天国(境)外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返校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身体症状体征者,经当地医院就诊治疗仍未恢复健康的;一同居住的家属存在上述情形或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的;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取得医院和疾控部门身体康复证明的,应予以医学隔离观察,观察期未满的;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或按属地疾控要求,隔离医学观察期未满的;尚在境外的学生;核酸和血清学抗体应检未检的;因特殊原因经学校(学院)审批同意暂缓返校的。

    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学生暂不符合返校条件,须待符合条件后再申请返校。学工办要及时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联系,做好沟通工作,并保持联络,待条件符合方可返校。教务办要为暂缓返校的学生学习制订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并及时告知学生,保证学生暂缓返校期间学业不受影响。

    5.未经批准返校及未持有“浙科校园码”蓝码,任何学生不得提前返校。返校学生在返校途中加强自我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妥善保存票据,以备配合可能需要的调查。乘坐私家车或有亲友陪同返校报到的,须服从交警和安保人员指挥。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外来车辆及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6.返校报到及校园日常管理严格实行身份查验制度、体温检测制度和亮码通行制度。返校后即启动网格化防控管理体系,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校区所在城市(杭州或安吉),确需离开须经学工办上报学校审批。

    三、教职工返校安排

    1.无特殊情况,所有教职工需在9月3号之前返回工作地(杭州或安吉)。须在开学前连续14天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上报学院办公室。9月17日上班当日到学院办公室签到,对于应返校到岗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返校到岗的,应提前通过钉钉提交《教职工请假审批》申请,对于未履行报备请假手续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来自疫情低风险区的教职工,持本地健康码“绿码”返校报到;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教职工,须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14天后,持本地健康码“绿码”及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3.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教职工,暂不返校,待核酸检测阴性并治疗无症状,报学校批准后,可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曾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返校报到;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暂不返校报到。

    4.近期从境外返回的教职工,严格落实境外返浙人员管控措施,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返校报到。

    5.外籍教师的报到返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未接到学校通知暂时不返校。

    6.教职工返校后原则上不得出浙江省,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的,须报学校审批后方可离开;返浙后经批准,方可返校工作;暂未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期间采取居家办公并与学校保持联系。

    四、开学工作安排

    1.教务办需准确掌握不能报到师生信息,及时做好相关教学安排调整工作。针对因疫情防控影响无法按时返校的部分学生,特别是境外来华留学生,继续做好网上“送课”工作。为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返校的少数国内学生、返校后需隔离观察的学生,提前做好线上教学、考试等有关准备工作。

    2.学院防控工作小组成员、辅导员、学生骨干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掌握师生动态,确保学校相关要求及时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和学生。学工办在学生报到后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队伍,组建—院—班—舍”防控体系,并进行相关培训、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作用,开展知识宣传、信息收集与报送、学生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要第一时间报告学院领导,并根据情况及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

    3.结合学校复课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求,各系、部(中心、室)开学后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治安安全自查,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预案,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日常监测,教师每日健康打卡,学生每日早、中、晚自测体温,体温异常者及时上报并视病情及时就医。建立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请假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需注意个人卫生,适时适地佩戴口罩,每天可保持适量运动,增强身体素质。

     

    附件: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

     

    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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