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小组:
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选树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校工会《关于推荐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人选的通知》《关于选树“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请各工会小组做好推荐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人选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一线教师均可参选(参选条件详见附件1),请将有意参选者名单于本周五(5月15日)前报至分工会。
2.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选树人选
每个工会小组推荐优秀工会工作者(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候选人1名(详见附件2),请将推荐名单于5月19日前报至分工会。
3.推荐“三育人”先进个人选树人选
工作满5年、在职在岗、工会关系在浙江科技学院、2018或2019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员工均可参选(参选条件详见附件3),每个工会小组在全院范围内推荐3名候选人(本部门限1人),请将推荐名单于5月19日前报至分工会。
联系人:杜祥锋;联系电话:85070211。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人选的通知
2.关于选树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3.关于选树“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4.2018年度、2019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机能学院分工会
2020年5月13日
附件1:
关于推荐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人选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安吉校区管委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的通知》(浙教工〔2020〕6号)精神,校工会会同宣传部、人事处就开展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选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职一线教师均可参选。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参选。已经获得过“最美教师”荣誉的不再参选。
二、选树名额
1. 以分工会为单位推荐,每个分工会限推荐1名。
2. 校工会向省教育工会推荐1名。
三、选树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坚定的理想追求
立志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定“四个自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投身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切追逐中国梦。
(二)有高尚的师德情操
始终坚守教师职业初心使命,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奋力担当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在困难面前能挺身而出,冲锋在前,不计个人得失和安危,有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
(四)有强烈的改革意识
始终遵循教育规律、紧跟时代潮流,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效显著。
(五)有精湛的教学技艺
思想活跃,视野开阔,治学严谨,知识渊博,教学有方,业绩突出。
(六)有良好的评价口碑
同行尊敬,学生爱戴,社会赞誉,组织嘉奖(近2年内,获得过市级及以上的奖励,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力事迹、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四、申报时间
请各分工会在各自的党组织领导下开展选树活动,并于2020年5月20日16:00前,将“第四届浙江省‘最美教师’申报表”纸质稿交体育馆302,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zustgh@163.com
联系人:陈文有老师 电话: 85070176
校工会 宣传部 人事处
2020年5月6日
附件2.
关于选树浙江省教育系统
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教育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2018年以来,我省各级教育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中国工会十七大、浙江工会十五大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立德树人,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这个主线,大力推进工会改革,切实履行工会各项职责,努力增“三性”、去“四化”,取得了良好成绩。为总结经验,推动和促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省教育工会将选树一批先进工会组织、优秀工会工作者。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和范围
(一)选树名额
本次选树推荐浙江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会组织50个,优秀工会工作者200名。
(二)选树范围
1.先进组织:各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各基层工会(学校工会及市县、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工会,下同)。最近已获得省级或省教育工会先进工会组织以上荣誉的,不再参加选树。
2.优秀工会工作者:各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各基层工会 从事工会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包括专、兼职人员和分工会工作人员。厅局级干部不作为选树推荐对象。
二、选树推荐标准
(一)先进工会组织选树标准
1.党政重视支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单位党组织把工会建设列入党建工作目标,每年专题研究、听取工会工作汇 报不少于两次。建立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或类似的制度,协调解决 工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行政赋予工会组织必要的资源和手段, 为工会开展工作、活动提供保障。
2.组织体系健全。有健全完善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并按时换届。依法选举产生工会主席,按比例配 备工会专职人员,工会工作人员职业认同感较强。会员会籍管理规 范,教职工(包括非在编职工)入会率90%以上。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 作,基层工会有单独的财务账户,工会经费按时足额拨缴,实现自 主管理。
3.制度机制完善。坚持基层工会“六有”目标,工会工作有章可循,有序开展。建立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会员(代表)对工 会工作满意度测评制度等。坚持和完善教代会制度,每年定期召开, 落实各项职权。建立校务公开、民主评议等制度,民主管理向二级 单位延伸。健全工会维权机制,法律宣传、法律监督、法律援助以及后勤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积极推进。积极构建服务教职工工作 体系,满足教职工的多样化需求。
4.活动载体丰富。加强思想引领,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 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等活动。深化送温暖、 金秋助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和职工疗休养等活动,做实困难职工 档案。加强教职工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丰富 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注重网上工会建设,网站、微信公众号、QQ 群作用充分发挥。
5.工作绩效突出。市、县(市、区)教育工会工作重点突出,注重分类指导和服务、典型培育、经验推广,工会工作在当地有较大 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基层工会满意率85%以上。基层工会工作基础扎 实,创新意识和活力充足,教职工对工会工作的满意率连续三年80% 以上。
6.无有违师德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选树标准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 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 护”,勇于担当作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现象。
2.工作效绩突出。热爱工会工作,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强,业务精通,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成绩突出,受到当地党政组织和 广大教职工群众的充分肯定,会员满意率85%以上。
3.所在单位工会成绩突出。所在单位工会是“六有”工会,工会会工作具有典型意义和引领作用,受到党政的充分肯定,在本地区 或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选树推荐办法
(一)名额分配
以基层工会组织数、会员数及工会工作人员数为基础,综合地区平衡等因素进行统筹(详见附件1)。各市教育工会分配名额时,要 充分考虑机关和基层、公办和民办、高校和中小学等情况,推荐的 先进工会组织中基层工会比例一般不低于50%,优秀工会工作者中基 层工会工作人员比例不低于50%。直属单位先进工会组织名额不分配 到各单位,由单位自主申报,省教育工会审定。
(二)推荐程序
1.申报。基层工会申报应在本单位通过会员(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征求会员群众意见,并进行公示;市、县(市、区)教育工 会申报推荐,也要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申报须经本单位党组织审 核同意。
2.审核。市、县(市、区)教育工会逐级对基层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工会统一上报至省教育工会。
3.审定。省教育工会根据各市教育工会、各直属单位上报材料和通过多种途径考察情况,确定先进工会组织和优秀工会工作者。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树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程序,发扬民主,接受监督。市、县(市、区)教育工会要 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填报材料。
2.申报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登记表(详见附件2)。先进工会组织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优秀工会工作者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登记表需粘贴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浙江省教育工会
2020年4月16日
附件3.
关于选树“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浙江省“三育人”岗位建功先进选树的通知》(浙教工〔2020〕5号)精神和《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选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及名额
(一)选树范围
先进集体: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先进个人:工作满5年、全校在职在岗、工会关系在浙江科技学院的教职员工。
(二)选树名额
先进集体:3个。
先进个人:各单位按3%比例(非编定额)分配的名额进行推选(具体名额见附件1)。推荐时,应以推荐教书育人先进个人为主,同时兼顾管理和服务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单位推荐教书育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不得少于60%。
二、选树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积极开展岗位建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常态化。
2.教职工参与面广。活动覆盖各岗位,教职工参与率达到80%以上。
3.成效明显。教职工高质量履职岗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
4.选树年度内没有出现责任事故。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
1.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
2.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成绩突出。学生满意率达到80%以上。
三、选树办法
(一)各单位在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的领导下,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要按照选树条件和名额,通过分工会、分团委、学生会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并结合评教情况推荐。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二级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确定后上报。
(二)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由校工会会同教务处、人事处进行初审,由工会委员会讨论,确定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同时推荐省级2019-2020年度“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推荐名单。
(四)党委会审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五)选树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
(六)学校表彰“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四、推荐选树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树工作,严守标准、严守程序,确保选树出令人信服的典型。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经验,广泛宣传典型,不断把“三育人”岗位建功活动引向深入,营造围绕立德树人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选树原则。一是“育人为本”的原则,被推荐选树的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的育人成果和事迹;二是“群众参与”的原则,要组织全校师生共同参与推荐和选树;三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关于材料报送时间和要求。各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含自荐和被推荐单位)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填写《浙江科技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3),主要事迹500字左右(不附页),并附本人电子版照片1张和200字左右事迹简介(用于宣传展板)。以上材料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到校工会,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校工会信箱(zustgh@163.com)
校工会
2020年5月9日
附件4.
2018年度、2019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2018年度:马红萍、马春红、王宇、白冰、沈云霞、张锋、张治国、李培庆、庞茂、徐爱群、梁晓娟、梁艺忠
2019年度:卜钟鸣、王云、王彬、白冰、李培庆、杜祥锋、张峰博、祝邦文、曹丽丽、高良凤、郭文文、侯继伟、梁晓娟、傅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