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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关于做好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师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3-06-19          浏览数 :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2013年暑期学校实践教学活动即将开始,为圆满完成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各项任务,确保全校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有序地进行,现将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高度重视

    暑期实践教学活动涵盖认识实习、课程设计、实验、科技竞赛和辅导培训、金工实习、电工电子实习和思政社会实践等等,形式多样,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流动性强,因此,各二级学院、部、中心(以下简称: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前,应组织召开各级安全教育大会及相关培训活动,组织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向每位参加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师生明确告之安全注意事项,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二、明确责任 确保安全

    各二级学院对所承担的暑期实践教学活动,分门别类,确定指导教师和安全责任人。对于直接指导的实践教学活动,指导老师应现场指导,切实到位,确保安全。对于其他暑期实践教学活动,二级学院要做好实践教学活动的方案,具体落实到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与参加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要保持信息畅通。参加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指导,听从安排。要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二级学院应制订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以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

    三、狠抓落实 加强联系

    各二级学院就暑期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日程安排、注意事项、突发事件紧急处理、安全应急预案、联系方式等进行具体而详细的通知,确保每个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对于各个细节有清楚的了解。在暑假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保持通畅联系。学生实践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报告指导老师或相关学院负责人,指导老师及学院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并及时报之教务处。学校和教务处也将对暑期实践教学活动进行安全和其他检查。

    教务处联系人:洪 哲;行政楼217办公室,电话:85070122;13615718518

    教务处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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