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级: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2010学年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院已经认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定等级、受助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人民币。
三、注意事项:
1、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学生本人填写到“申请理由”栏为止,在表格的
填写规范见附件7。
2、其他资助项目如需班主任签写意见,只需要交含班主任意见的纸质材料(见附件四)。
3、学院评定,于11月12日到11月14日内公示
请同学们及时上报材料,以免延误!
表格下载: 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表格国家助学金填写规范(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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