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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单位 :            时间 : 2010-03-03          浏览数 : 
        

    关于征集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2010-03-03 13:22点击量:1406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0年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58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 总战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经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积极探索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以下简称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与企事业单位加强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途径,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省人事厅决定开展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征集活动。现就科技成果征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996年以来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浙江省在(出)站博士后,已取得或即将取得的具有一定应用价值,有望产业化,投入生产后能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包括在环保、化工、电子、机械、医药、农业、林业、渔业等领域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先进技术,能应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能改善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竞争力的先进工艺,能提高企业管理水平、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的软科学成果,以及其他各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

    二、征集办法 征集对象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或《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在将科技成果与企事业单位对接的基础上,组织省“151人才”、博士后人才赴有关市、县开展科技服务活动。

    三、报送要求 报送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少于各二级单位“151人才”、博士后人数的10%,请各二级单位在3月12日前将《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或《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每位征集对象1份)汇总盖章后报人事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ufenghua@zust.edu.cn

    联系人:胡丰华 联系电话:85070152

    附件1. 省“151人才”成果推荐表 2. 博士后人才科技成果推荐表

    人事处 201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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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31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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