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2009-09-03 09:15点击量:1584
根据学校《2009年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精神,现就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单位
1、以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为信息报送单位。
2、外籍人员及出入境人员信息由国际处统一报送。
二、信息报送范围
1、开学前一周内出现流感样症状的师生。
2、与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师生。
3、近期有赴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旅游史的师生。
4、出境返校师生。
5、来校外籍人员。
二、信息报送要求
各部门、二级学院落实专人全面收集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努力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迟报,确保信
息准确完整,并避免重复上报。
各部门、二级学院将摸排到的信息于每天中午11:00前报校卫生所唐医生处,联系电话85070915,电子
邮箱:tal1226@163.com。
开学后两周内实行信息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有异常情况随时报告。
浙江科技学院产后处
浙江科技学院卫生所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